今年以来,沂水县纪委采取“把源头、管中间、控结尾”的“三段管控”模式,探索工作方式方法,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。截至目前,全县立案审查违纪案件180起,其中乡科级干部22起,移送司法机关4人。
“把源头”,执行“双机制”。建立归口管理机制,将信访、巡察、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,统一归口信访室管理,防止问题线索流失和重复管理。建立集中排查机制,成立问题线索排查领导小组,由分管领导、承办部门负责人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,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和集中处置,增强执纪审查实效。
“管中间”,打好“组合拳”。构建案件管理、执纪审查、案件审理的“三权分置”格局。三个室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又相互制衡,保证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严谨性、规范性。建立定期检查、责任追究、廉政谈话等6项制度,使执纪审查工作程序有据可依。
“控结尾”,不做“夹生饭”。建立纪律处分执行“一表通”、执纪审查复审复核等制度,确保每一起执纪审查案件证据确凿、定性准确、执行到位。(临沂市纪委)